解除合同问题
我是98年进入单位,但是单位08年才给我办保险,现在要解除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前十年的赔偿怎么办?
每年有签订劳务合同吗?你都留着吗?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你10年都在这个公司工作的资料吗? 这10年你的工资水平能够证明吗?如每个月的工资条啊什么的?工资条上有公司章吗? 各地劳动执法部门尺度很不一样,而且是10年的事情~法律上遵循一个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的原则,意思就是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否则对该行为或事实应适用其发生当时的法律规定,10年之间,社保规定当时是十分不健全的。
与其谈保险的赔偿,我想你不如以自己在这个公司工作10年的业绩,以及掌握的一些公司情况,与公司协商离职赔付较为可行,如: 按2008年1月1日实行的是《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样算下来,好好谈的话,有可能能一次性拿到10个月的工资做补偿,但是以上只是法律的节选,这个是有“很多很多”前提条件的,而且现在经济形势不好,政府大都采取保企业不保个人的态度,所以如果可能,能拿多少算多少吧~打官司、申请劳动仲裁,个人无论从时间上、精力上、金钱上,都耗不起公司方的。
那企业赔你的可就多了去了,先把代通知金的计算公式给你吧:
答: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那么,现在公司要和你解除合同的做法,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