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派遣合同的问题
近日,我所在工作的单位人事科的人告诉我们,象我们这种劳务派遣合同工满九年后就将不再和我们继续签订合同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应该办呢?难道就被现在的单位用一个青春期吗?
劳务派遣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所以,不是合同工满九年后就不能再继续签订合同,而是单位企图规避法律,不想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以这个理由拒签劳动合同,建议你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答: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但如果只签订半年合同法律上并没有认定无效,一般在实践中会...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