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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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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给私人老板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本月初自己提出辞职后老板以电费单没有清算为由,拖欠工资款1000元,口头约定这个月15号将工资款打到我个人帐户上,但至今她仍然以电费清单没有结清为由,继续拖欠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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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7-18 23:30:39
    给私人老板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和老板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自己提出辞职也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老板是否接受你的辞呈那是她的权利,但以“电费单没有清算为由,拖欠工资款1000元”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口头约定这个月15号将工资款打到我个人帐户上,但至今她仍然以电费清单没有结清为由,继续拖欠工资”,已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是不能够接受的。
    你可以向打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处罚;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老板立即支付克扣你的1000元钱。

    海***

    2008-07-18 23:30:39

其他答案

    2008-07-18 21:08:27
  • 给私人老板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本月初自己提出辞职后老板以电费单没有清算为由,拖欠工资款1000元,口头约定这个月15号将工资款打到我个人帐户上,但至今她仍然以电费清单没有结清为由,继续拖欠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那麽可能是雇工关系。协商不成或老板赖帐,可以去法院起诉。

    a***

    2008-07-18 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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