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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宅基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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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宅基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国有土地宅基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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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30 11:04:51
  •   1。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由集体组织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的。作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宅基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权的完整权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且房屋的权与土地的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就必然会相互牵制。
       2。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和保障性。城镇居民如果要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程序进行。宅基地过户时需要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交纳征地的费用,还要给国土部门交纳土地出让金、给财政部门交纳土地占用税、契税及其他税费等等,后再由国土部门给你办理土地使用证。
       相关知识: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 现行立法严格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出租和转让的做法是不完全合理的。因为法律并不禁止农村私有房屋的转让,既然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则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转让。因为“地随房走”是我国现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如果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权利人也会通过房屋转让的名义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更何况,如果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则意味着宅基地的交换价值不能实现,从根本上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所以,从发展农村经济出发,完全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合理的。我们必须看到,宅基地尽管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具有一定的身份性质,否则宅基地就不再与农村集体的成员权联系在一起,这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固有属性。
      所以,笔者认为,宅基地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自由转让。如果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就会使农村的不动产难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农民的融资的手段,甚至会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现阶段,许多农民已经进城打工,在城里已经购置了房产,在农村的房屋已经闲置,如果不允许农民转让房屋,将会造成农民房屋的长期空闲,不符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因此,法律虽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转让和抵押,但应当允许农村居民对宅基地长期出租,对于出租的对象,在法律上也不应当有所限制。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不能自由转让所产生的不利后果。 综上所述,在我国办理国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权过户,要注意其中的一些细节问题,特别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禁止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过户流程是复杂的,其中涉及到的费用也很麻烦,但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要确保过户手续办理完整,不留纠纷的可能。

    A***

    2018-03-30 11: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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