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科技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侵犯科技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科技进步法》规定: 第五十七条、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截留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截留的经费;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滥用职权,压制科学技术发明或者合理化建议,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申报中采取欺骗手段,获取优惠待遇或者奖励的,取消其优惠待遇和奖励,并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参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人员故意做出虚假鉴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剽窃、篡改、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权的,非法窃取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答: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