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认定夫妻之间的欠条?
夫妻感情好的时候,一方许诺给另一方买车,为此还规定在某某时间之前不兑现的话,赔给另一方具体数目的款项。现在两人闹离婚,持有欠条的一方向法院出具的话,法院如何认定?该欠条有效吗?
婚姻存续期间,不存在一方欠另一方钱的问题,因此此借贷关系根本就无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般不被认可。
这要看,他们夫妻之间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婚后所得为个人所有的话,那么这个欠条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没有这种约定的话,夫妻婚后财产共同所有,共同亨有财产也,共同负有债务,因此这个欠条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你好: 你提高的欠条不是实质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而是一种承诺的兑现,是感情好的时候的承诺,根本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可能受法律保护。 如果你夫妻间的借款合同或借条,如果有公正或者有有效的独立见证方,那依然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我认为是无效的!!法律上我将不来,但是感觉是这样的的!!
答:《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