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 实现债权的规则是什么?
同一债权关系中既有第三人提供的物 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时,担保 实现债权的规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 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应当 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 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 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因此,当同一债权上既存在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又存在第三人保证时,我们应 当分以下几方面来确定担保权实现规则: 首先,看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是否对担保权的实现规则有明确约定。有约定的, 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就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主表示,按照约定的顺序实 现担保权。
在约定实现规则的情况下,担保权的实现较为灵活,既可以约定一定的 实现顺序,也可以约定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比例来实现担保权。 其次,在当事人对债权的实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 择任意担保权实现债权。债权人既可以选择按照一定的顺序实现债权,也可以选 择按照一定比例实现债权。
对于担保人而言,只要债权人提出实现债权要求,其不 得以实现顺序为由拒绝承担担保义务。 最后,其他第三人以所提供担保物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答:依据《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的债权担保方式主要有: 一、保证 《担保法》第6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 约定,当债务人 不履...详情>>
问: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我很困扰也很担...
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