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信用卡和信用卡诈骗是否在信用卡诈骗范围内成立共犯?
,盗窃信用卡和信用卡诈骗是否在信用卡诈骗范围内成立共犯?
不成立
这个看他们是否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表示
盗窃信用卡并持卡到银行柜台取现或到特约商户购物、消费的行为,应属于刑法第196条第1款所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之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盗窃信用卡并利用ATM机取现或通过计算机系统消费信用卡内资金的行为则属于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之情形,构成盗窃罪。。。
这是两个不同犯罪类型,犯罪主体也不是一个。
1、如果盗窃信用卡用于刷卡消费或透支现金,则是盗窃犯罪;2、如果用盗窃的信用卡实施诈骗活动,是诈骗犯罪,如果是多人参与,则构成诈骗共犯;3、盗窃和诈骗是不同的犯罪,两者是不能成为共犯的;要么是盗窃共犯,要么是诈骗共犯。
没有案例 ,这种问题看着 很奇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您的案例是什么?直接分析案例即可
这个未必,要依具体情况分析。。。
答:这属于刑法中 针对特定对象的盗窃行为的定性 第196条第2款规定,应定盗窃罪而并非信用卡诈骗罪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