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绝签字手术,导致孕妇死亡。你觉得是谁的错?
丈夫拒绝签名,导致孕妇死亡。
你觉得是谁的错?是丈夫,还是医生,还是家人?
双方都有责任,丈夫可判故意杀人罪,医院则可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我觉得医院应负主要责任,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医生在明知病人的丈夫拒签后会导致其死亡的情况下,仍然执意于医院的条例(手术的执行必需得到其家属(据了解,他们并没正式结婚,只是同居在一起,算不上其合法配偶)的同意,否则不能做手术)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宪法上也有规定保护生命健康权,很明显医院的条例是当事人的合意优先于生命健康权,这跟宪法精神是相违背的。
答:发生交通肇事,会出现两个法律后果:一个是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对大刘提起公诉,承担刑事责任;另一个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即死者的法定...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