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对回避制度作了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对回避制度作了哪些规定?
具体如下(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②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述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3)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査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査。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 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答: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应当依法适用“审判员”相关规定,应当由法院院长决定回避。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人民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具体实行...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