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供暖费案件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追索供暖费案件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供热单位属社会公用企业,履行供热义务不仅是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且 是基于有关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每年冬季也均要求并检查供热方 是否保证正常供热。同时,供热在技术上系整体供热,在采暖方欠费时,供热单 位难以行使一般民事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停止向特定采暖方供热,而必须继续 履行供热合同,以保证整体供暖。由此,供热合同具有不同于其他民事合同的 公共服务性、行政强制性和强制继续履行的特点,供热合同中供热方与采暖方 的权利失衡。并且,由于实际采暖单位与个人众多,居住分散,供热单位在主张 权利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实践中,采暖单位与个人拖欠供暖费,势必对供热这 一社会公用事业造成不利影响,损害社会利益。鉴于以上情况,在诉讼时效问 题上一般应遵守《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适用诉讼时效时不宜过 苛,除供热单位明显怠于行使权利的,应认定供热单位在持续主张权利。
答: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详情>>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