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供暖费案件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追索供暖费案件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供热单位属社会公用企业,履行供热义务不仅是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且 是基于有关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每年冬季也均要求并检查供热方 是否保证正常供热。同时,供热在技术上系整体供热,在采暖方欠费时,供热单 位难以行使一般民事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停止向特定采暖方供热,而必须继续 履行供热合同,以保证整体供暖。由此,供热合同具有不同于其他民事合同的 公共服务性、行政强制性和强制继续履行的特点,供热合同中供热方与采暖方 的权利失衡。并且,由于实际采暖单位与个人众多,居住分散,供热单位在主张 权利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实践中,采暖单位与个人拖欠供暖费,势必对供热这 一社会公用事业造成不利影响,损害社会利益。鉴于以上情况,在诉讼时效问 题上一般应遵守《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适用诉讼时效时不宜过 苛,除供热单位明显怠于行使权利的,应认定供热单位在持续主张权利。
答:供热单位属社会公用企业,履行供热义务不仅是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且 是基于有关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每年冬季也均要求并检查供热方 是否保证正常供热。同时,供...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