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案件?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案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的规定,申请人须在原婚姻登记 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 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受胁迫结婚的 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对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非常简单:只要经审查 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并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 务问题的,就可以立即撤销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等问题,当事人只能去人民法 院解决。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处理稍稍复杂一些, 主要方面有:只受理在婚后1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的申 请;审理此类案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也就是说,当 事人即使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也不允许上诉;找法律依据财产的处 理: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除非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否则 都按照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按照离婚诉讼的原则处 理。
答:您好!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详情>>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