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合并是什么意思?
控股合并是什么意思?
控股合并指的是合并方( 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投资的合并行为。 简介: 在同一控制下称为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非同一控制下称为购买方与被购买方。
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 取得控制股权后,原来的企业仍然以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当一企业取得另一企业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后,必然取得另一企业的控制权,但是当取得50%以下有表决权的股票时是否拥有对方的控制权则取决于对方的股权结构。
这里说的控制权指的是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管理,从而自其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权利。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控股企业被称为母公司,被控股企业被称为该母公司的子公司,以母公司为中心,连同它所控股的子公司,被称为企业集团。
吸收合并: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区别:吸收合并被合并方会注销,而控股合并中被合并方依然存续。
答: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两个公司股份进行重组合并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