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救济途径?
不服行政机关的信访处理结果,有什么救济途径?
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 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 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 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 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 不再受理。由此可见,李某等34人对信访处理结果不服的,依法有两次机会获得 救济,就是通过向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和向复查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复核。信访实行类似法院诉讼的两审终审制度,对信访结果不服的,经过复查、 复核,信访救济程序即告终结,信访人同一事实和理由的信访将不会再被受理。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