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手房资金监管方案具体规定
关于全面实行私产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屋交易行为,保障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发展交易保证机构,专门从事交易资金监管”的规定,自2007年1月29日起,在全市实行私产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对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的,应由交易双方签字确认。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服务窗口的人员配置,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确认书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答: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到房产交易过户完成,一般需要1至3个月的时间,房产交易中存在“先付款还是先过户”的问题,只有采取资金监管和资金托管...详情>>
问:老妈给我在我们镇旁边买了栋房子 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宅基证 房子可以买吗?安全...
答:这样的房子应该是小产权房,建议购买时要慎重考虑!详情>>
答:地税局收契税由原来总房款的3%降到1.5%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