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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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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赔偿

我有个朋友在乘坐公交车时,因公交车急刹,造成他肋骨骨折,休息近3个月,期间还引起了其他一些疾病(后续治疗都由受伤者支付费用)。公交公司支付了医疗费,但因他已是退休工人,推脱赔偿项目中没有此条款,不肯支付误工费,只肯支付1000元营养费。我是杭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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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7-06-19 22:20: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公交车上,乘客人身受到人身损害,也应当依法得到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你的这位朋友应当得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一系列的赔偿。
       但这些赔偿都是要有相关的证据的且要合理不能重复兼得。如果已经得到工资的,则不可以再要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用要凭法医或医院的证明或发生后凭收据另行请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有法医鉴定确认伤残等级等。 。

    北***

    2007-06-19 22:20:27

其他答案

    2007-06-20 11:43:16
  • 因为已经退休了,而且拿有退休工资,所以公交公司不需承担误工费。
    补充一点,退休职工不能认定工伤及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退休后,他与退休反聘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了。

    d***

    2007-06-20 11:43:16

  • 2007-06-19 21:55:57
  • 如果交通事故实际造成了他收入方面的损失,那应该赔偿,但是本人要负责举证.如果没有,不用赔偿.

    闪***

    2007-06-19 21: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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