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有时间规定吗?
行政部门在2006年3月8日作出了处罚人民币30000元的决定.规定在15天内送到指定的银行.我没有履行.他们也没有来强制执行.我想问问处罚决定有时间规定的吗?他们是否以后什么时候都可以来强制执行.请各位法律高人解答,在此谢谢各位高人了.
对于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如果你没有以上过程,而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即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 就是说,在一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千万别有侥幸心理,那处罚单是有存根的,忘不了。过了法定的程序时间后会找你的,那就麻烦了。 。
我想问问处罚决定有时间规定的吗?他们是否以后什么时候都可以来强制执行. 有规定,就是处罚决定的规定时间。 对于处罚决定,你既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又不自动履行义务,是不适当的。行政机关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件事对你来说,还是有一些隐忧的。根据行政处罚法,一旦行政机关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你若是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而且要在一定的期限内提起申请,比如提起复议是收到处罚决定起60个月内,提起诉讼是收到处罚决定3个月内。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执行时效,所以,对你的罚款处罚,虽然经过了好几年,没有人再来问,但从法律上还是有可能执行的。 不过,这么长时间没有人再来提起对你的罚款,可能有这么几种原因:一是行政机关认为处罚错了,又不好说,你也没有提起复议或者诉讼,也没有履行,就这样不了了之吧;二是由于机关领导更换(这么长时间,领导可能换了好几届了),对你罚款的事也有不同看法,也有可能没有人提起这事;三是,本来行政机关的罚款也可能是对你的吓唬,一开始就没有当真,也就是说,他们就是拿着法律开玩笑。
这事还真的很少见。所以,你还是祈祷老天:一切就让它过去吧,从此大家平安。
答:1、根据《治安处罚法》第97条: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