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需要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需要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査终结 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同时,为了提 高办案质量,人民检察院由其侦査部门和审查起诉部门分别负责案件的侦査和审査起诉工作,实行内部制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 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分别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 理:(1)提出起诉意见并移送审査起诉部门审査;(2)提出不起诉意见并 移送审査起诉部门审査;(3)提出撤销案件意见并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 委员会决定。
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 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侦査部门应当在立案后2年内提出移送审査起诉、移送审查不 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侦査部门应当在解除或者撤销强制措施后1年以内提出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 査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
答: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作如下处理:(1) ...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