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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姻法中对离婚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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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姻法中对离婚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办理?

我们结婚后离开原住地,搬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居住.现在两个人想协议离婚,但结婚证也丢失了.请问象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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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11-12 14:56:11
    1。办理离婚手续必须有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2。如果结婚证丢失,只能到原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手续或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时间较长,可能要到该地档案部门开证明)。
    3。办理离婚登记,应该在一方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离婚。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及离婚协议,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就可以了。

    杨***

    2006-11-12 14:56:11

其他答案

    2006-11-12 16:00:56
  • 结婚证遗失,不等于没有进行过结婚登记,要离婚,就必须依法履行离婚手续,要不然,日后如若再婚,是要犯重婚罪的。当心被误导!
    离婚证遗失,要办理离婚,必须回原来登记机关,请原登记机关根据档案,补办结婚登记证明,才可以请求离婚。
    如果说是协议离婚则必须到方男女一方或双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你们这个情况,如是协议离婚应该到原住地办理,而你们的登记地恰好也是那里,这就省了许多的事。
    你没有说你们在现住地居住了多长时间,如果是在现住地居住已经一年以上,诉讼离婚,则得先到原地补办结婚登记证明,再回到现居住地诉讼,麻烦一些。
    

    北***

    2006-11-12 16:00:56

  • 2006-11-12 14:32:51
  •   象 你 这样把结婚证丢了应该先到民政局说 明白你们的情况补办个结婚证  再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
    补办结婚证和办理离婚都得带相应的证明
    协议离婚条件 
    (一) 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办理时携带的手续 (一)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 (三)《结婚证》; (四)自愿离婚协议书 办理程序 • 当事人出示证件 → • 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
      

    1***

    2006-11-12 14: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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