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票据特殊性表现有哪些呢?
持票人票据特殊性表现有哪些呢?
(1)普通债权的标的既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而且还可发生标的转换现象;票据权利的标的只能是金钱,而且只能以票面金额之给付为标的,不能有任何变通。 (2) 票据权利为无因金钱债权, 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人既无说明的义务,票据债务人也无审查的权利,而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 (3)普通金钱债权仅有一次请求权,而票据金钱债权却有二次请求权,当第一次请求权即付款请求权未能实现时,持票人还可以行使第二次请求权即追索权。
答:依据票据法理论分类 票据权利可分为主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和辅助票据权利。 1、主票据权利 主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对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依据票据而请求支付票据上所载...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