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措施?
地方政府规章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措施?
立法法第八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没有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 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同时,考虑到地方实际工作的需要,该条 第五款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 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 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满两年”后,规章所规定的,本应制 定地方性法规进行规定的行政措施自然失效,但规章本身继续有效。 立法法修正前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所规定的,本应制定地方性法规进 行规定的行政措施,受“实施满两年”的限制。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