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撤销婚姻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提出撤销婚姻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因此,您应当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以实现撤销婚姻关系的目的。因此,您应当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 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