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哪些情形应当移送行政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哪些情形应当移送行政管理部门?
(一) 有放火嫌疑的,移送公安机关刑侦部门; (二)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火灾事故的,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 (三) 因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火灾事故的,移送公安机关治安管 理部门; (四)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 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事故的,由市、区政府组织或指定有关部门 调查; (五) 电力设备、设施因故障引起自身燃烧未蔓延至其他物品 的,移送电力主管部门; (六) 发生燃气火灾事故的,移送住房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