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内容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内容是怎样的?
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 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査; (二) 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 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三) 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 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涉嫌违反本法 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
答: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