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财产分割有异议该怎么做?

首页

财产分割有异议该怎么做?

财产分割有异议该怎么做?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8-03-18 15:07:20
  •   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是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定的程序,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法定情形,不得改变和撤消。当事人如果有新证据能证明该文书确定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启动再审程序。
    本案中,被告在离婚时,故意隐瞒夫妻共同债务,达到了占有另一方财产的目的。
      另一方以此为新证据,申请人民法院再审,即按申诉再审程序处理,是正确的,是解决原告的财产分割问题的途经之一。 本案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呢?笔者认为,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八条和第九条,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债务,属于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虽然第八条第九条主要是针对双方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对法院调解离婚的情形怎么处理,无明文规定。
      在法律和司法解释上的确是一个空白。笔者认为,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也可参照《解释二》的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处理。 审判活动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公正和效率,本案中,双方在法院协议离婚时,对10万元的股权,视为现金来分割,存在着不公正。
      李某参与了管理,应当知道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债务情况,分割共同财产时,存在着欺骗行为。离婚后,原告何某才发现债务。依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何某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用新的法律文书来变更原来双方达成财产欺诈内容的协议。 原告分割股权时,被告李某应当知道该企业存在较大债务,但还以现金形式分配股权,自己得到了相应的补偿,把股权的风险全部转移给了不知情的何某。
      在离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何某既可选择直接起诉也可以有新证据为由申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债务。

    我***

    2018-03-18 15:07:20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