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抚养协议的特点有哪些?
遗赠抚养协议的特点有哪些?
1、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抚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2、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3、遗赠抚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4、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所以说遗赠抚养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答:一、首先,因扶养人不履行合同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 所谓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指扶养人完全不履行合同又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形,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瑕...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