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包别人财务是盗窃还是诈骗?
调包别人财务是盗窃还是诈骗?
在马路上走的时候,突然有路人向你兜售手机、手表等物品,并称急用钱便宜卖了等等,拿到物品你发现的确是真货而且售价相当的诱人,这时你是否有一种想收购的冲动? 项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这天项先生在回家的路上遇到韩某,韩某称自己因一时冲动购买了一个苹果手机,最近经济困难要将手机尽快出手弄点钱付房租。
项先生觉得这款手机不错,在试机后与韩某讨价还价,最终双方以3000元的价格成交。就在项先生准备掏钱时,韩某突然称删除手机里的信息,项先生把手机交给韩某操作,自己从钱包内拿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项先生买好手机后就回家了,到家后项先生发现手机始终不能开机,遂报案。
之后,但韩某准备以同样的方法作案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本案韩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是毋庸置疑的,但韩某的罪名应该是什么呢?有人认为韩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也有人认为韩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尽管韩某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都存在欺诈行为,但其实施欺骗行为的目的是为盗窃创造条件,或者通过欺诈掩盖盗窃行为,使盗窃得以顺利实施。
项先生并不是因为对手机的错误认识而给付了3000元,其给付钱款的目的是为了购买真的苹果手机,项先生对此并没有产生错误认识,只是不知道韩某还有后续的掉包行为。韩某与项先生达成“买卖合意”仅是为掉包行为得以顺利实施创造条件,项先生遭受财产损失的真正原因是韩某的掉包行为,而非因为被骗。
因此,韩某的行为实际为盗窃行为,而非诈骗行为。 尚不论韩某的行为是诈骗还是盗窃,项先生却因一时的贪小而发生了损失。上海刑事律师建议大家在马路上对于突然出现的兜售行为,特别是价格非常优惠的情况,一定要多想想。
答:2004年11月3日,夏邑县个体户董某、鹿某合伙到巩义联系制砖机购销业务。商谈中,二人对巩义方谎称董某某局副局长,货款尽管放心。董、鹿看货后,与厂方商定购买价值...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