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从上述问答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 动合同时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其包括对禁止同业竞争的期限、 范围和补偿等的规定,以及违反竞业限制条款而承担的违约金。所 以,《劳动合同法》在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 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 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 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 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该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招用该违反竞业限制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 任呢?《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 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 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 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赔偿的范围,劳动部《违反 〈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 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 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用人单位应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1)对生产、经营和工作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 济损失。赔偿本条第(2)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0条的规定执行。
答:劳动者一旦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