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法律特点 (一)破产程序是清偿债务的特殊手段 破产程序不同于解决债权债务关系的一般法律程序,它以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一次性地分配给全体债权人,从而结束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的法人资格消灭,不再是民事主体。
如果没有人民法院按照破产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就不会出现这种结果。 (二)破产程序的发生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 债务人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适用破产程序的基本前提。破产程序只有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才会发生,如果只是债务人暂时无法履行某项义务,不能适用破产程序。
(三)破产程序以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和债务人责任限定为原则 破产程序的发生往往是多数债权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能满足全体债权人的要求。根据破产程序的规定,债权人依债权的性质、数量公平受偿,债务人必须按法定的顺序和比例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不承担无限责任,破产企业只以它所有的破产财产对债权人承担破产还债的民事责任,破产程序终结,债权人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四)破产程序一审终审,并一律使用裁定 人民法院对破产程序中出现问题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不用判决。
当事人除了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对其他裁定不准上诉。 。
答: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指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依法在全体债权人中按比例进...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