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第十条内容是什么?
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第十条内容是什么?
第十条应诉承办机构应当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答辩状、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提交立案的人民法院。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导致证据不能按时提供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准许后可以延期提供。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和说明,安排工作人员当面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员签收。
答:税务行政二审应诉包括的内容如下: (1)税务行政应诉机关在原告上诉获准,人民法院发出二审应诉通知时,行政诉讼岗应登记并按规定的时间制作提交答辩状提交二审人民法院...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