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什么责任?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什么责任?
(1)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得挪用客户的证券,不得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或者出借给他人。 (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保证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毁坏,并依法为证券持有人保密。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具有必备的服务设备和完善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的业务、财务和安全防范等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以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重要的原始凭证的保存期不少于20年。 (5)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设立结算风险基金,并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帐户。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 (6)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应当专项管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风险基金赔偿后,应当向有关责任人追偿。
答:不得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或者出借给他人; 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有关资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的结果,确认证...详情>>
问: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我很困扰也很担...
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