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如何解决?
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在其所辖行政区域内 有效,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从适用 的地域范围上,部门规章大于地方性法规。但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不在一个效力层次,地方性法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依据,规章 在法院审判时只作为参照。因此,不好明确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谁 高谁低,发生冲突时,谁该优先适用。这就需要有个解决冲突的机制。 立法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国务院先提出意见,是因为国 务院有权对规章是否合法或合理作出判断,如果是部门规章的问题, 国务院可以行使改变或撤销权,但国务院无权改变或撤销地方性法规, 因此,如果国务院认为地方性法规有问题,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 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
答:《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