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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后妻子独占房产婆婆可以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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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后妻子独占房产婆婆可以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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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16 23:56:58
  •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是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继承平等分割。
    丈夫离世后,婆婆是丈夫的母亲,当然有权继承其房子。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温馨提醒: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可以自行选择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遗嘱形式设立遗嘱。
      近年来,法院受理了越来越多的遗嘱继承纠纷,俗话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亲人之间若能多顾及些情分,少考虑些利益,日后也会多避免些纠纷。 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

    z***

    2018-04-16 23: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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