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是逃兵役,如果是追诉期限是多久
我一个朋友因为征兵时体检合格,事后又去纹身,被通知犯了兵役法,之后他就出去了,可是现在一直都不敢回家,请问他真的犯了法吗?如果是,他要接受怎样的处罚?这件事情过多久才过了追诉期限?
你朋友的行为没有违犯《兵役法》。《兵役法》规定,体检合格的人,还要经过兵役机关的批准,从你的表述看,你朋友没有被兵役机关批准为服现役。所以,你的朋友没有违法。同时也不存在处罚和追诉时效的问题。《兵役法》规定,国家只征集22岁以下的公民服兵役。你的朋友已经超过22岁就不再服兵役了。你朋友可以放心的回家了。
兵役法第六十一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战时有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最多被处罚款而已。同时2年内不得录取为公务员、国有企业招工和出国升学。没有什么追诉期限
放心好了,这种事情性质不是很严重,只是违反了部队纪律,并不违反刑法条例及其相关规定。 如果事满1年基本不会有什么事,让你朋友宽心回家吧!
纹身行为并未触犯兵役法,只是造成体检合格的结果发生变化。并非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所以,他不应受到任何处罚。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他文身是为了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检。我想,谁也不可能拿出这种证据。
兵役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 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你所说的你朋友的行为就违反了该条第二项的规定,所以其行为是违法的。 至于对逃避服兵役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的时效问题,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就是说对违法行为的追诉时效一般为两年。你朋友现在的违反行为已经被发现,所以不符合该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时效的规定,对你朋友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受追究时效的约束。
所以你应该劝告你朋友现在回来接受处罚,并自觉去服兵役,这样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还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1年就可以
逃避兵役且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答: (一)胸部透视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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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