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急!]合同期和"三金"的问题!!!!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经过试用期的三个月被录为正式员工,后来又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我发现我的劳动合同上写的劳动期没有包括试用期的三个月,现在我准备离职(从试用期开始,刚好满一年),这样是否算我违约??另外单位从我试用期开始,少买了半年的"三金"请问能申请补偿到"三金"吗?合同中有这么一条,乙方(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才可以离岗,并扣一个月的工资,我想按以上的想法,我是不是算合同到期了,能否不让公司扣我当月工资??!!!
1、你重新签订的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时间应以合同确定的一年为准,不包括试用期的三个月。 2、你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根据约定提前通知单位。单位应根据你实际工作的时间给付劳动报酬,扣一个月工资的约定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公司违法不上保险为由,通知公司合同即时解除。不是你违约,是公司违法又违约,同时你应当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补交4金。公司如果要扣发你的工资,可以要补发并要求赔偿金、经济补偿金。
现在的事都特难办。
应该说你还是清楚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内的,但由于在试用期结束后重新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故你合同的履行期限应该是新签合同的截止日。 虽然你的合同履行期限还有三个月,且合同也有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及扣一个月工资的约定,但公司未按《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按时、足额为你投保,已经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与你形成劳动争议。由于在很多地区,已经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拒绝为员工投保,可以作为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你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赔偿金;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金等。
答:你这位女同事今年实足47岁,从年龄上判断应该属于“4050”人员,而国家对特定的4540人员有特殊的保护措施,即截至到2000年12月31日止男年满45周岁,女...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