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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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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 我该怎么办

您好:
5月份我家邻居盖房时占用了我家的地方,我去阻拦时邻居就动手和我打了起来,当时我和邻居都受伤住进了医院,派出所处理此纠纷时只给我开了治安处罚单,而没有给我的邻居开,当时我拒绝了签字,处理此的民警问我是否需要复议,我说需要。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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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7-19 17:33:18
    不管你是否签字,都不影响处罚。。这个行为是错误的。
    如果要申请复议,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希望你手里有处罚文件。。否则,恐怕复议都不知道复什么了。

    5***

    2006-07-19 17:33:18

其他答案

    2006-07-19 16:54:3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虎***

    2006-07-19 16:54:33

  • 2006-07-19 15:55:40
  •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l***

    2006-07-19 15:55:40

  • 2006-07-19 15:38:2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办理。

    海***

    2006-07-19 15:38:22

  • 2006-07-19 15:03:13
  • 如果你对行政处罚不符,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北***

    2006-07-19 15:03:13

  • 2006-07-19 15:00:53
  • 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分局提出行政复议

    更***

    2006-07-19 15: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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