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限制和条件是什么?必须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是经济性裁员?
总不能单凭企业说经营困难就能以经济性裁员来解除劳动合同 达到逃避赔偿金的惩罚吧!!
经济性裁员依然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如何区分:看单位是否召开职工大会说明此事?有没有到人社局(原劳动局)备案?是否确实经营困难?是否裁减了不该裁减的人员?是否提前通知?
请参考《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答:企业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员的,可以裁减人员。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