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起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我是江苏的一位出租车驾驶员,2005年8月20日,我开车和一辆中客向撞至我车里一人死亡,我和另外3人受伤车也损坏.经认定同责.现经法院审理死亡的,赔了29.2万,(对方保险公司赔20万,我和对方驾驶员各赔4.6万)现对方保险已用完,我的车损是2.5万,我的医疗费是4500元,另外还有3个月的休息,我和对方商量怎么处理,对方不理我,我想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我所有损失的一半,行吗?我的误工费多少钱一天 ?我的车损是保险公司估的价,也修理了这么多钱,有发票,请问法院认同吗?
1、要求对方赔偿你一半的损失,是合理合法的。 2、误工费的计算是这样的,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没有的参照同行业计算,这个各地数额不一样,当地交警部门都有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你可以去查询。 3、车损是保险估的价,维修公司修理的费用与估价相当,故费用真实且合理,法院会支持的。 你做到了仁至义尽,对方如果不赔偿的话,你可以起诉他。不过对方也可以起诉你。
你当然有权起诉。 你的误工费如果可以证明你的月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不能证明可以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计算。
1.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所有损失的一半,因为交警队已认定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 2.误工费根据你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包括你住院的时间和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后休息天数证明综合确定。 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你如果是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你的误工费可以依据江苏省2005年公布的“交通运输业”的年平均工资收入标准计算即:误工天数×(江苏省2005年公布的交通运输业的年工资收入标准÷12个月) 3. 法院认同你修车发票的费用。
1、同责是什么意思,各负50%的过错责任?则样的话,损失全部均摊; 2、误工损失一般按照当地平均水平或个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后者需要自己举证; 3、各项损失的计算必须是合理的,自己擅自决定的医疗费用或休息造成的损失不应该计算在内,否则,会无法计算清楚。 4、起诉是可以的,但是要考虑到诉讼过程中的开销,数目不小。 祝早日康复。
所谓同等责任,就是事故总的损失加起来,各摊一半,就是如:你的损失共10万,他的损失共5万,加起来是15万,按照5、5分成,你摊7.5万。他摊7.5万,因为你共损失了10万,所以对方再支付你2.5万就行了。你可以此比例自己算一下应该摊多少的
1、交通事故的损失是指每方因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各方的医疗费用,残疾补偿和精神损失,住院补贴,护理费用,误工费,车损等.每方按责任比例承担.所以你有权起诉对方按对半的责任承担你的损失,当然相同道理他也可以起诉你承担他的损失。 2、保险公司赔那么多?保险公司可能有说法的。 3、误工费按你近3年的平均工资收入为标准,你不能证明的话按上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每个省都有上年的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你可以查一下)。
必须要举证对方的过错,否则很难得到赔偿。
由于对方驾驶员的过错,致使你身体受到伤害,你可以要求其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误工费是按你误工期间的实际损失来计算。不过,如果对方因你的过错也受到伤害,可以同样找你赔偿。
答:公安交警大队都有当地的赔偿标准计算表的,上面都是当地各行业收入的平均数额,你可以去查,也可以去当地的统计部门调取。你的责任是50%,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半的。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