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婚姻法的问题
男方的母亲与女方的外祖母是亲姐妹,这种关系能结婚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可以结婚,象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结婚的。
属于三代以内,按照婚姻法规定不能结婚.
这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依法可以结婚。欢迎登陆中国婚姻家庭网获取更多信息,或联系韦庆岳律师为你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
我们可以推算一下: 男方的母亲的父母与女方的外祖母的父母是为第一代; 男方的母亲与女方的外祖母是为第二代; 女方的母亲是为第三代; 女方则是第四代。 所以,他们之间是四代旁系血亲,不在法律的禁止之列。法律不禁止他们结婚。 但从道德上会遭到指责,在优生学理论上,有不利于子女健康的因素,这一点,是必须提醒的。
不能,你们是三带以内的血亲。我国婚姻法规定是不能的。
他们是可以结婚的。 我国旁系血亲计算法是从自身和要计算的亲属共同溯至血缘同源人,各自计算代数,不同辈的以代数为多的为准。男方的母亲和女方的外祖母是亲姐妹,他们的血缘同源人是男方母亲的父母,也就是女方外祖母的父母。从男方查到男方母亲的父母是三代,从女方查到外祖母的父母是四代,所以他们是四代旁系血亲,在法律上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但现实中这样的关系因为太近,而且辈份又有差别,所以一般在亲属范围内不同意他们的多。
不能结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当然不能结了。 不能结婚的条件是不能超过三代血缘关系,你们这属于三代以内血缘关系。
问:女方的外婆和男方的外公的妈妈是亲姐妹。 这算近亲么? 可以结婚么?
答:直系血亲不能结婚·旁系血亲3代以内包括第3代·不能结婚·别的都可以··你们之间的关系是旁系血亲·不是直系的·过了3代就可以结婚·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