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在从事工程承包合同的居间活动时,居间人是否需要专门的居间资质呢?

首页

在从事工程承包合同的居间活动时,居间人是否需要专门的居间资质呢?

在从事工程承包合同的居间活动时,居间人是否需要专门的居间资质呢?我认识一个单位的领导,关系非常好,最近他单位有项工程,有个建筑公司要我帮他联系,成功后给我佣金,我想知道我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居间,如果是的话,是否需要专门的资质,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6-03-25 13:33:56
    有什么不可。这叫介绍费,一般看工程的利润大小,总造价多少,一般在总造价的3一一5‰,在工程订合同前一次付尽,不留任何手续。
    要根据业主的招标公告来订资质的级别和要求。一般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招标,除非业主原意给谁做,才用拆标的方法方段分期以不超过50万这根线来完成。一般不敢,国家有招标法。
    1: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盖章。
    2:资质证书,根据业主所提级别相应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章
    4:法人代码证
    5:提供近两年你所施工程业绩。
    6:你的投标书或工程抵押金<多少看招标书>
    7:所有风险投入在招标前进行,不说了。
    8:看你自已有多大能力,来决定风险投入的多少。
    太复杂了,一句二句说不清。

    不***

    2006-03-25 13:33:56

其他答案

    2006-03-25 17:18:29
  •   一、国家对于建设工程有专门的管理规定,规定之一,就是达到一定投资规模的工程的建设应当依法招投标。《招投标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二、你所要从事活动,极可能会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贿赂罪和行贿罪(当那家单位的领导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时);或构成商业贿赂罪和商业行贿罪(当那家单位的领导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时)。
      请参见刑法的有关规定。 建议你谨慎行事,作为律师,看过太多太多的人,只因一个“钱”字,身陷囹圄。 三、根据《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进行其他方面的居间活动,也应当依法进行。
      

    龙***

    2006-03-25 17:18:29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