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父母关系
父母离异,我成年后断绝他们的关系,我和他们还有什麽义务和责任?
中国的法律是他们不尽义务不等于你不尽义务。你最好用包容的心态看这个事情。
首先很遗憾 ,你与父母的所谓断绝关系,并不影响你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 就是说你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你的声明改变,这个的婚姻家庭法里明确规定的 2.从非法律角度,幼年的回忆和伤害让你无法忘怀,可以理解。但是,过去的毕竟已经过去,宽容些,对你自己,和你的父母,也许是件好事。即便有错,也给他们一个弥补的机会,你说呢? 3.希望你们幸福。因为你毕竟是他们的孩子,你身上流着他们的血,血缘是无法改变的,幸福可以自己选择。
1、断绝父母子女关系并不是个法律用语,也起不到父母和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作用。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不是双方或一方单方的“断绝关系”就不存在的。 2、只要父母在子女小的时候没有遗弃、虐待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子女在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和失去经济来源的时候,就要依法承担赡养义务。 3、感情是不能勉强的,你也不必非要勉强自己,那样你也很痛苦的。但也你从父母的角度想一想,母亲从感情上可能后悔当初对你不好,想弥补一下,你最好接受一下关心,让母亲心安一下不好吗?反正法律上你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不能推脱的。
你的心情,我很明白。因为你觉得你的父母遗弃了你,所以你不想赡养你的父母,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必须知道,在我国法律里面,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能以任何形式断绝的。 虽然你的父母觉得你是个累赘,但是他们毕竟有在经济上抚养过你(即使在其他方面你得不到他们的爱),因此他们还算是尽了他们的义务的。所以你至少也要负赡养他们的义务。 我国法律中,子女对父母可以不尽赡养义务的例外是父母有遗弃、或虐待子女的情况。但是,这种情况至少也要达到犯罪的程度(遗弃罪、虐待罪)。所以,即使你跟你的父母没有感情,你也逃不了这个赡养的义务。 你不必觉得委屈,这种以德报怨反而使你在别人的心中有更好的印象。
你的父母生出了你,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这个状况是无法改变的,你无论怎么不理解,你也是你爹妈生的!这一层关系永远不可能切断,无论你怎么想断也是断不了的,除非你当年投胎的时候选择其他,可是现在来说太晚了。现在你能够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善待你的父母,你要有反哺意识,孝敬他们,为他们养老送终,尽管你的儿时,家里大人没有能够很好地给你一个美好的童年,但是他们毕竟没有遗弃你,你长大成人很不容易,他们对你的付出是你所体会不到的。
做人要讲良心,不能太自私,否则天理不容!奉劝你猛醒! 补充:父母和子女的是血缘上的关系而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关系,(除非是养父母没有血亲关系,是通过法律认定的。)无论是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法律规定这个义务终结于子女18岁成人。按理说一个人到了18岁,假如父母此时不继续抚养自己的子女了,那么父母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相反,18岁成人后的子女对亲生父母和养父母的反哺义务则要结束于父母的离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活在世上一天你都要尽义务照顾他们,你不存在任何逃避义务的借口,否则你不仅违反传统的孝道而且还违反法律规定。
老鸟说的对.无论你怎样断绝,他们在法律上始终都是你的父母
不管你怎样断绝,你都有不可推卸的赡养父母的义务。 你成年了,没有父母的抚养你怎么能够成年???你成年了,你的父母就进入了老年,你不需要父母的抚养了,该轮到你对父母进行赡养了,你就断绝与父母的关系,以此来推卸赡养的义务,这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允许的。 国家将动用国家机器,强迫你对你的父母进行赡养。 希望你明白其中的道理,不仅不要断绝关系,还要自觉地赡养父母。
答:如果你没有继承遗产,是有权不还的详情>>
答:如果要判e?q销赃罪是一到七年~(销赃罪的判刑已}?改了)但是以上的要判就是3年以下~~像他?j#的例子一般都是罚款~~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