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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受理案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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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受理案件怎么办?

法院不受理案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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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1-05 01:30:51
      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所提出的问题不归法院管辖,应由其他部门处理,法院不受理是正确的;二是所提出的问题由该法院管辖,但由于接待人员不熟悉业务、怕麻烦等原因而不收案,这是错误的,但也是很少见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七种起诉,应分别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处理,不应收案审理:
    ⑴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⑵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⑷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⑸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⑹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⑺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b***

    2006-01-05 01:30:51

其他答案

    2006-01-09 01:30:43
  •   法院不受理案件怎么办?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提起诉讼,
    法院不受理,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所提出的问题不归
    法院管辖,
    应由其他部门处理,法院不受理是正确的;二是所提出
    的问题由该法院管辖,但由于接待人员不熟悉业务、怕
    麻烦等原因而不收案,这是错误的,但也是很少见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 下列七种起诉,应分别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处理,不应 收案审理: ⑴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 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⑵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 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 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⑷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⑸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 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 裁定除外。
       ⑹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 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⑺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 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 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y***

    2006-01-09 01:30:43

  • 2006-01-09 01:00:29
  •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
    下列七种起诉,应分别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处理,不应
    收案审理:
    ⑴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
    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⑵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
    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 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⑷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⑸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 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 裁定除外。
       ⑹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 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⑺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 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 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6***

    2006-01-09 01:00:29

  • 2006-01-05 01:33:17
  •      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一
    般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所提出的问题不归法院管辖,
    应由其他部门处理,法院不受理是正确的;二是所提出
    的问题由该法院管辖,但由于接待人员不熟悉业务、怕
    麻烦等原因而不收案,这是错误的,但也是很少见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 下列七种起诉,应分别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处理,不应 收案审理: ⑴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 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⑵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 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 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⑷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⑸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 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 裁定除外。
       ⑹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 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⑺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 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 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魔***

    2006-01-05 0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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