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国家赔偿问题

首页

国家赔偿问题

李某因犯罪被判刑,在看守所服刑其间,因伤病保外就医,看守所因疏忽,未通知李某户籍地派出所.保外就医其间,李某又犯重伤罪.现重伤罪受害人要求公安机关以未尽监督管理职责进行国家赔偿,请问:应不应赔偿?如果赔偿,不符合刑事赔偿范围,如果行政赔偿有何法律依据?因为,对保外就医人的监督管理,属于刑事诉讼法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能,应属刑事执法行为.请从事此项工作的专家法官律师回答.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5-08-23 09:33:16
        根据国家赔偿法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规定,以及我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对行政机关不作为引起的损害,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是由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引起的,受害人除可以要求李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看守所承担与过错程度向适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3***

    2005-08-23 09:33:16

其他答案

    2005-08-24 21:43:31
  •   只能找侵害人赔偿,是不能找派出所的。

    l***

    2005-08-24 21:43:31

  • 2005-08-22 23:48:06
  • 首先,国家赔偿问题是一个行政范围内的问题,它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所以它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并不平等,所以如果提起诉讼,一定是一个行政诉讼的案件。它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
    再者依《国家赔偿法》,本案既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也不属于刑事赔偿范围。看守所要负责也不是对受害人,机关内部管理不善,不够成赔偿条件。
    其实赔偿法所赔偿的范围很小,基本上只有有错误和损害的时候才赔,所以,我们都笑称它为“国家不赔法”。不过,现在专家们正准备修改这个法律了,相信现实会有所改变的。
    综上所述,看守所不用赔的。受害者只有找伤人者寻求赔偿。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的时候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落***

    2005-08-22 23:48:06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刑事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