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档案吗?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第十九条规定,转递档案,可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询问,以防丢失。《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也明确,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将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新的接收单位;无接收单位的,应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地。
答:在中国现阶段,档案是个极有特色的事物,它几乎可以说是与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个人从小到大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档案中,随着学生向劳动者身份的转变,档案从学校转移到...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