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劳动法修改后单位突然要求我们全部解除合同,给予我们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但是合同还没有到期,
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我们是否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
肯定会给你补签合同的
不合法,马上找律师咨询一下,追求更多补偿
答: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向劳动者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