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人(一方)与用人方(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就是在某
一个工人(一方)与用人方(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就是在某个建筑领域做小工,工资是190元一天。甲方答应用乙方3个月,若雇佣时间不足三个月,按照三个月的时间支付工资。并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了合同。工作期间乙方无法达到甲方的工作要求,并不听从甲方安排,因此乙方只干了四天后甲方要求乙方辞退,解除合同,向乙方支付四天的工资并向乙方支付路费返回老家。但乙方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向甲方要求支付三个月的工资。现提问: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2.甲方应支付乙方多少工资?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有效,但这个合同不是劳动合同,最多是业务承包合同;
2、甲方答应用乙方3个月,若雇佣时间不足三个月,按照三个月的时间支付工资。这个规定有歧义啊,没有注明乙方上班几天就不干的限制,因此,根据这条规定,乙方索要3个月工资,就变得合法合理。但甲方提供“乙方无法达到甲方的工作要求,并不听从甲方安排”证据的,那么甲方只需支付4天工资即可。
问:我与甲方签订电梯运行合同,请问甲方有权查我电梯运行考勤吗
答: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协议,一方提出,另一方如果同意即可。如果不同意,合同也就 无法达成。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