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刑法
我,1984年11月出生入广西桂林灌阳,家庭贫困,1995年10岁时,被本村已婚男子先后3次强奸,当时年幼,怕父母痛打,加上犯罪人的恐吓,迫使将止事隐瞒没有报案。 1997年上初一时才知道自己被强奸了,本想将止事告诉家人,当怕犯罪人的报复,怕犯罪人再次对我伤害,迫使自己辍学外出打工逃避。 2002年回乡并结婚。一年后我怀孕了,在全家人为我高兴时。我又来月经。到医院检查:宫外孕。 2008年,老公得知我的遭遇后,并去问他,他到爽快的承认了,我老公有备而去,并把当时的对话用手机录下了。并去派出所报案。头天去时干警们很为我的遭遇同情。可后来过了几天他们的态度一下子变了。 我老公无赖,先后向,检察院、法政委、司法局都去求助,他们好像都是一路人。也许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也许是他们睁一眼闭一眼、、、、、 现在我和我老公都生活在痛苦、绝望之中、、、、 急求社会好心人为我们想想办法出出主意,帮帮我们这对绝望的、可怜的夫妻、、、 如果我把犯罪人杀了会得的怎样的处理?我真的很需要你们的帮助,求求你们指点迷津,跪谢了、、、
你老公的取证录音价值最大!无论罪犯如何拉关系行贿企图逃惩罚,只要你的证据在手,不屈不挠,就一定会得到公理!本地不好解决可以求助省城的司法界和新闻界!
其你的事情并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1997年到2008年才12年。强奸罪可以判到十年以上十五年一下,诉讼时效是15年。1997年,你13岁,那人应该是强奸罪的加重犯。你有很大的胜算。请专业律师。没有问题。
千万别做傻事..告他,或者通过媒体,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同意楼上的观点,这种案件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在你这个案件中,从你开始知道自己被侵犯开始计算,那就是1997年;由于你这个案件属于强奸案,时效为10年,即你应该在2007年之前去起诉,因此,你现在即使去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 其次,千万不要做傻事,如果你杀人了,你的什么都没有了,这才是得不偿失
1995年的事你2008年才去告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了,即使法院受理了,也会以以过诉讼时效驳回的. 你把他杀了当然是会判行了,别傻了,不值得
如果你杀了他,那么你就成了杀人犯,你要负法律责任的,要坐牢甚至还要判无期徒刑和死刑,其后果是相当的严重!请你不要以身试法,这种败类的人渣不值得你去冒险! 你可以找贵州电视台《人生》栏目组帮你解决,那里也有转业的律师。每晚10.20分播出,有电话联系的,请你留意一下。
答:其行为触犯了中国刑法中的奸淫幼女罪,依其情节应处3--10年有期徒刑并从重量刑。《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死刑...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