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一块土地,,因土地出让金只付了部分,所以未取得土地证,但土地已开始基建.请问高手:土地使用权要摊销吗?
该业务包含两个问题:土地使用权从何时开始摊销? 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尚未全部支付时如何摊销 一、土地使用权从何时开始摊销? 应该自“取得之日”起开始摊销,取得之日是指出让协议中约定的开始日期,以后发土地证书时,上面记载的有效期也是自该日期开始。 二、土地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尚未全部支付时,摊销价值如何计算 提地取得成本的出让金在协议中已经约定,不论是否支付均可合理确定,并以此估算契税,因此土地取得成本是可以估算的,先以估算成本在有限总期限内平均分摊,计入费用。 等所有成本发票实际取得时,估算的总成本与实际成本有差异时,调整以前所摊销数,并按实际成本计算以后摊销数(最后一句是废话)
新准则规定: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并进行摊销。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购土地按全部价款入帐,尚未支付的部分作应付帐款入帐。土地属于无形资产,可以与房产分开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