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劳动纠纷

首页

劳动纠纷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年5个月,一直没签订合同,也就没有办保险。在半个月前(9.18)我跟公司领导提出过辞职,领导也批准了,但是现在在我要离开的时候开始刁难我,要求我跟他签“保密协议”并且申明在一年内不得从事与现从事行业相关的工作。
我想请问,我可否拒签这个协议?如果因此用人单位扣下我的工资不支付给我,我可否通过劳动冲裁投诉?那我会得到相应的赔偿么?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9-10-07 14:36:08
      第一,根据劳动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你和厂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可以自动取得。所以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劳动者有一些后合同义务,包括保守商业秘密,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内不得从事和该单位有竞争的工作,但是,这仅限于高级技术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如果你是一般的员工,就不受此限制了,你可以拒绝用人单位的要求
      如果要仲裁,这种情况不是很复杂,你到仲裁机构问一下就可以了,我还没有学到仲裁制度那
      仅供参考

    阳***

    2009-10-07 14:36:08

其他答案

    2009-10-07 17:15:40
  •   你要求辞职,和公司领导要求你签“保密协议”是两个不能混为一谈的事项。而你可以与其签“保密协议”,也可以不予理睬。理由如下:
    1、你在该公司工作了1年5个月,却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自然也就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并不影响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因此,公司始终未给你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3、由于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的工资、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无需征求公司的意见,甚至看他们的脸子,被他们刁难。这也反映出你对《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并不知情,从而导致不会正确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
       如果公司继续刁难你,建议立即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二倍的工资;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至于公司要求你签订“保密协议”问题,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办理,而不是在你要求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时的亡羊补牢行为,且即使签订了“保密协议”,如果公司并不按规定按月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该“保密协议”同样归于无效,更何况你与公司之间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保密协议”。
      故对公司的无理要求,可不予理睬。 证明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理。 。

    海***

    2009-10-07 17:15:40

  • 2009-10-07 09:57:53
  • 我想这样的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你最好是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以确保你可能的上诉等不被延误
    祝你好运

    b***

    2009-10-07 09:57:53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